近日,浙江丰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岛食品)完成北交所三轮问询,对发展空间、维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等问题给出回复。

作为一家以研发、生产和销售果蔬罐头为主的食品加工企业,丰岛食品主要产品有桔子、黄桃、什锦、红西柚等罐头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日本、欧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早前的二轮问询中,北交所便要求丰岛食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下游需求变化情况,说明罐头食品市场是否存在需求萎缩或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此次三轮问询函中,北交所再次提出要求丰岛食品进一步说明公司发展空间。

北交所的多次追问不由得令人思考,一家罐头公司的发展空间究竟何在?

01业绩波动性明显

2020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丰岛食品实现营收分别为4.90亿、5.11亿、7.51亿和3.69亿,分别同比增长12.31%、4.32%、46.93%和7.97%;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610.36万、1578.06万、3744.25万和1220.13万,分别同比增长23.30%、下降65.77%、增长137.27%和下降4.84%。

就最新数据而言,2023年,丰岛食品实现营收7.62亿,同比增长1.48%;实现归母净利润4505.67万,同比增长20.34%;实现扣非净利润4590.47万,同比下降7.07%。

丰岛食品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水果罐头销量增长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上涨所致。公司拥有较好的行业发展前景和较强的市场需求,且公司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相关业务收入具备持续增长的基础。未来,公司将持续在水果制品行业深耕,开发更多不同的水果衍生制品,实现环保和高质量发展。此外,公司持续对现有技术进行优化,加强生产设备技改升级,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丰岛食品于三轮问询函回复函中表示,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97%,增幅较小,主要是2023年受境外环境影响导致行业出口规模下降,公司出口量同步有所下降。公司积极战略转型,在内销端发力,2023年1-6月实现内销收入1.78亿,同比增长74.40%,内销增长潜力足。

同时,丰岛食品产品主要为桔子罐头、黄桃罐头和什锦罐头。营收细化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桔子罐头实现营收3.60亿、3.63亿、5.13亿、2.14亿,营收占主营业务比例分别为74.06%、71.76%、68.99%、58.24%;黄桃罐头实现营收7988.29万、8609.17万、1.36亿、1.07亿,营收占比分别为16.42%、17.02%、18.32%、28.96%;二者合计占比超85%。

北交所要求丰岛食品进一步说明公司发展空间。北交所详细指出,要求公司说明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在农产品采购、生产加工、产品质量控制、新品研发、客户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优劣势,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同质化严重、价格竞争激烈的情形,发行人提升竞争力及拓展业务发展空间的具体方式及效果。

公司表示,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生产经验积累和市场开拓,已在核心技术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建立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走差异化竞争路线,主要产品不存在同质化严重、价格竞争激烈的情形。

02毛利率持续下滑且低于行业均值

报告期内,丰岛食品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57%、13.60%、15.72%和11.47%,呈现持续下滑的态势。

对于2023年上半年毛利率波动,丰岛食品表示,2023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1.47%,相较于同期下降4.25%,主要系2022年度桔子鲜果采购价格上升,其采购成本主要体现到2023年度产品销售中,叠加2023年上半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涨,导致了2023年1-6月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均出现上涨,但单位成本的上涨幅度大于销售单价的上涨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

丰岛食品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整体呈现出波动的趋势,主要系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变动的影响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同时丰岛食品指出,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和创新,持续对现有技术进行优化,加强生产设备技改升级,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提高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工艺及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用硬实力获得消费者认可,在行业中保持优势地位,并引领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2020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丰岛食品毛利率分别为21.09%、14.50%、16.48%、11.56%;2020年-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欢乐家、凯欣股份、林家铺子平均毛利率为26.15%、24.04%、24.64%;2023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欢乐家、凯欣股份水果罐头毛利率分别为30.77%、18.98%。

丰岛食品表示,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由于公司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于经销模式的定价均采用了“产品成本+预留经销商利润”的方法,由于公司直销模式下产品主要以OEM为主,公司经销模式下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低,故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03实控人担保债务余额近七千万

截至2023年9月底,除发行人及关联企业外,丰岛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形,保证担保的债务余额合计为6942.00万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实控人担保债务余额近七千万,或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一旦其他贷款企业还不上款,那么担保企业必须代为还款。纵观当前的资本市场,尤其是上市企业相互提供担保的链条中,一旦这种情况出现,就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一家企业出事,会殃及提供担保行为的全体企业。与此同时,此举也会对IPO进程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丰岛食品表示,若未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其他企业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下降,导致到期债务无法顺利偿还,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需要履行担保义务,从而承担相应债务。因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承担大额担保义务而可能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此外,被担保人文源智能和奥力克承诺将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丰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为其担保的2150万元和498万元银行贷款,解除与丰岛控股、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关系,后续将不再要求丰岛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北交所要求公司,1,说明文源智能和奥力克偿还贷款、解除与丰岛控股、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关系相关承诺履行情况;2,结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清偿能力,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控制权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维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丰岛食品表示,经核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文源智能和奥力克未能完全偿还贷款,贷款余额分别为500万元和298万元,主要原因系原定于2023年12月到账的政府拆迁款项未足额到位,导致未能按之前承诺完全清偿银行贷款。截至2024年1月18日,文源智能和奥力克已偿清上述贷款,与丰岛控股、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关系已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同时,丰岛食品表示,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丰岛控股与白云伟业互保情况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况。

就白云伟业而言,2017年12月25日,公司之母公司丰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伟业”)签订《互保协议》,约定丰岛控股与白云伟业互为对方及对方子公司与金融单位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各项业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的保证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白云伟业为公司提供了最高额人民币648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2021年1月12日,公司之母公司丰岛控股和白云伟业签订《互保协议》,约定丰岛控股与白云伟业互为对方及对方子公司与金融单位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各项业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的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白云伟业为公司提供了最高额人民币758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2021年12月21日,公司之母公司丰岛控股和白云伟业签订《互保协议》,约定丰岛控股与白云伟业互为对方及对方子公司与金融单位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各项业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亿元的保证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白云伟业为公司提供了最高额人民币758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宋清辉指出,互保协议通常是出于保障自身利益方面的考虑,但是互保协议只是类似“朋友”关系的性质,尚难以形成有效的利益共同体。观察到,以上互保协议涉及金额过高,如此高的互保金额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进而或会波及公司上市进程。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丰岛控股持有货币资金2.73亿;同时,丰岛控股拥有土地房产2处,合计评估价值为7738万。公司表示,报告期内,丰岛控股经营情况良好,所持货币资金及土地房产等能够覆盖对白云伟业最高额1.5亿的保证担保。

就实控人的清偿能力而言,丰岛食品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24年1月出具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徐孝方、徐月萍及徐冠明的《个人信用报告》,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公开渠道查询实际控制人的诉讼、执行信息,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未清偿大额对外负债。同时,实际控制人名下还拥有北京、杭州核心地段多处房产,具有较强的债务清偿能力。

同时,丰岛食品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已出具《关于发生违法违规情形后自愿限售的承诺函》;关于控制和减少对外担保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已于2024年1月出具《承诺函》。

丰岛食品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作者 | 《港湾商业观察》廖紫雯

来源 | 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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